港明高中電腦教室使用管理規則
87.09 制定
88.07.26修定
進入電腦教室前請脫鞋,並將鞋子依序排列整齊。 |
電腦教室內嚴禁飲食及大聲喧嘩,並應隨時維護教室清潔。 |
非經授課教師允許,使用者不得擅自更換座位、拆卸或移動各項軟、硬體設備。 |
使用者應按正常程序開、關機。嚴禁使用電源開關ON-OFF的動作重新啟動電腦。 |
嚴禁用力敲擊鍵盤。 |
使用者不得擅自載入程式或拷貝非法軟體,並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如有違背,使用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
使用學術網路應遵守「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及「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
嚴禁同學任意闖入電算中心之辦公室。 |
本校各學科之教職員因教學上之需要,得向電算中心申請,並請事先至電腦教室熟悉各種設備之使用。 |
本校教職員工,因教學研究或業務需要均得於經同意後使用電腦教室之各種設備。 |
授課教師如發現設備上有任何問題,應填寫維修記錄表。 |
上述管理使用規則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