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為推動臺南市高中職精進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業務,邀請本市高中職教師擔任113學年度國文學科兼任輔導員,詳如說明
【20250115/教務處教學組/18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及整合臺南市高中職教育資源,期盼邀請更多教育夥伴協力同行,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三、本次增聘國文科兼任輔導員2-3名,每人減授課程時數上限以2節為原則;其任務以推動國文學科之教學專業精進事務及輔導團業務為主。
四、具備條件如下:
(一)臺南區公立高中職現職國文學科教師,並擁有高中階段該學科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該學科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高級中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114年1月31日止屆滿3年以上。
(四)熟悉該學科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以及具備該學習領域所需之專門素養。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數位學習工具運用等能力。
(六)對研發語文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七)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寫附件表格並核章,完成後掃描檔請寄yvonnelin@mail.tainan.gov.tw,正本請寄至本局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郵寄封面請註明「高中輔導團遴選報名」),詳情可致電高中課程督學林藝芳,(06)298-6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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