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3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案,如說明
【20240521/教務處教學組/20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51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案專案教師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各1份,擇要說明如下(詳請參考附件實施計畫及遴選簡章):
(一)服務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5.本計畫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為個人服務及以多所學校為原則,因此專案教師須有健康的身體及良好的體能並具獨立作業能力。
(四)申請方式:
1.請自「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cirn.moe.edu.tw)下載申請表件。
2.須提供教學示範、工作坊或社群帶領的影片。
3.請於1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表單。
4.申請教師是否符合面談資格,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CIRN平臺 (網址同上)。
(五)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擔任兼任專案教師。
三、本案聯絡人:范淳翔,電話:02-7736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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