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教育局高中職新課綱業務,招募第二梯次輔導員
【20220804/教務處教學組/588】

主旨:本局為推動臺南市高中職新課綱業務,招募第二梯次輔導員,請貴校鼓勵教師擔任 111 學年度兼任輔導員並廣為公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及整合臺南市高中職教育資源,期盼邀請更多教育夥伴協力同行,第二梯次兼任輔導員招募的領域主要為數學、地理、英文、公民、化學等。
三、具備資格:
(一)臺南區公私立高中職現職教師,並擁有高中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高級中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3 年以上。
(四)熟悉課程及新課綱之基本理念與相關知能。
(五)具備課程及新課綱之該學習領域所需之專門素養。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上網、軟體運用等能力。
(七)對研發各學習領域課程與教材教法深具興趣。
(八)對推動國民教育各項工作抱持熱情者。
四、兼任課程輔導員排課及公(差)假補充說明:
(一)111 年高中職輔導團推動時,需定期開團務會議,請貴校惠予每週四 10:00-14:30 為共同不排課時間。
(二)如有其他相關會議,亦請貴校惠予兼任輔導員公(差)假登記,交通費由本市高中精進計畫支應,實際日期及時間以本局或各輔導團承辦學校公文為準。
(三)111 學年為推動課程設計,邀請藍偉瑩老師帶領臺南市高中職輔導團及台南地區教師進行 SDGs 探究課程工作坊,每月一次,時間為星期四 8:30-11:30 ,屆時以公文發出名單為主,請貴校惠予公假及協助課務調整。
五、兼任輔導員之實際減授節數及經費撥付,另行函文辦理。
六、有意願者請詳見附件說明, 111 年 8 月 8 日(星期一)下班前,填寫附件表格並核章後,掛號郵寄至 708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並將電子檔郵寄至 linchiajane@gmail.com ,收件後另約面談時間,詢問詳情可致電(06)298-6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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