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會季刊》徵稿辦法
【20220425/學務處訓育組/8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6388 號函辦理。

二、《國會季刊》徵稿資訊,如下:

(一)稿件題目方向:

舉凡國會制度、立法政策、憲政體制、行政管理、國際關係、財經發展、社會民生等範疇,與臺灣現況相關、具有施政及未來修法參考價值,或與外國差異之比較,兼與各界探討實務和學術意見之交流,能增益立法委員問政、提升國人法政理念之議題。

(二)徵稿時間:

該刊全年徵稿。
依來稿先後採雙向匿名方式隨時送審,經初、複審程序後,遵照審查意見決定刊登與否。
(三)稿件撰寫注意事項:

文幅以 1 至 3 萬字為度。
請依學術論文規格撰寫,凡引用他人著作,應依著作權法規定明示出處,並加註釋及附列參考文獻。
若為翻譯稿件需經原著者同意,並請註明出處及附寄原文。
文稿內容如有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責任自負。
(四)稿件範例:

各期內容及撰稿體例規範請參「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站」( http ://http://www.ly.gov.tw ),點選「關於立法院」-「業務服務」-「出版品」-「秘書處出版品」-「國會季刊」。

(五)收件方式:

紙本郵遞:
請寄: 100220 臺北市中山南路一號,《國會季刊》收。
電子郵寄:
逕投電子信箱:lyqtl@ly.gov.tw。
(六)聯絡電話:( 02 ) 2358-5151 。

(七)其他資訊,詳如附件。

三、聯絡人:陳力勤承辦人,電話:(02)7736-7491 。




[首頁] [至行政公告]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